自由销售证书办理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认证加签流程,如您有需求,欢迎咨询我司黄小姐办理!!!
马来西亚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盖章,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马来西亚双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马来西亚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自由销售证书也叫出口销售证明书 英文名称为:Free Sales Certificate、Certificate of FreeSale或者Certificate For Exportation of Medical Products;简称:FSC 或CFS。
自由销售证书源于欧洲,起初,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个别成员国以及成员国境内的民间协会机构为了促销本国的产品到EEA境外的第三国,为当地制造商出具自由销售证书,其内容是证明是产品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满足相关的指令要求,产品安全可靠,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可以在本国本地范围内自由销售,并允许出口之类的。初的自由销售证书由欧洲民间协会、商会等机构出具,后经欧洲一些国家完善形成一套适合自己国家的体系。源于欧洲的这种自由销售贸易壁垒,逐渐被世界部分国家认可,他们在进口产品时会要求货物发货方提供相应的自由销售证书。
需要出具欧盟自由销售证书,唯一被欧盟指令授权并有资格的机构应该为EEA成员国的对医疗器械的主管机关CompetentAuthorities (CAs),多为官方机构 (比向阿根廷出口的自由销售证明),而不应该由民间的制造商协会出具。
有了CE标志并进行了相关指令中要求的欧盟注册后,中国的制造商出口欧盟不需要自由销售证书。
产品在欧盟卖,只要有CE证书即可。但您持CE证书去很多非欧盟国家注册,很多国家会要求您提供欧盟政府签发的自由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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