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巴FTA产地证,中巴FORM P产地证,代办中巴FTA产地证
巴基斯坦FTA产地证,简称为中巴原产地证,巴基斯坦FTA优惠原产地证是一种要求产品HS编码为6位数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中巴FTA产地证的正本为米黄色,主要是由各地区的海关负责出具,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凡是出口巴基斯坦的货物在巴基斯坦清关时出具中巴FTA产地证即可得到巴基斯坦海关给予不得的关税减免优惠。同样巴基斯坦产品进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凭巴基斯坦有关当局出具的产地证,也可得到我国的关税减免优惠。
巴基斯坦FTA产地证申请须知:
后发证:货物出口巴基斯坦两周后再申请产地证则视为后发证。后发证按普惠制后发证的要求申请。并在中巴FTA产地证的十三栏标记“ISSUED RETROACTIVELY”。
更改证:产地证申请后出口企业若发现产地证内容出现错误即可对该产地证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的申请需按普惠制更改证的要求来申请。
重发证:产地证遗失或损毁,出口企业可申请重发证。申请时需出具原产地证复印件或副本,同时提供相关的清关文件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并在产地证的十三栏标记“CERTIFIED TRUE COPY”。
产地证有效期:自中巴FTA产地证申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